当前位置主页 > 四川在线 >
热门搜索:

驾校教练酒驾教练车 丢了饭碗并被拘留15日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14   
7月2日,乐山某驾校教练员张某被执行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同时被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一切皆因其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据乐山市沙湾区交警大队民警介绍,6月23日该大队组织民警在城区内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晚上20时20分,张某驾驶川L1XXX学号教练车由沙湾区石马路出发,经过沙湾区沫若大道南段100米处时,被正在设卡夜查酒驾的执勤交警拦停,并对教练车的驾驶员进行了检查。

刚一打开车门,民警们就从该驾驶员的身上闻到了浓浓酒气,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49.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核实,这名驾驶员还有一个特别的身份——驾校教练。

据张某自我介绍,当天他与朋友聚会,推杯换盏后,自认为离驾校比较近,便抱着侥幸心理,“任性”地开着教练车回驾校,没想到刚开出不久就遇到了夜查的执勤民警。

民警表示,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要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7月2日,张某前往交警部门接受了这一处理。

作为一名专门教授别人如何驾车的教练,张某“知法犯法”,未能起到“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不但失去了驾驶资格,同时也丢了饭碗。交警部门提醒,希望张某的教训能够给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们提个醒儿,切勿酒后驾车。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顾爱刚  图据警方

原标题:乐山一驾校教练酒驾教练车 丢了饭碗并被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