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男生被逼下跪、扇耳光”:涉事学生中3人被刑拘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1-05-21
央视新闻客户端4月16日消息,河南濮阳市示范区公安分局日前发布消息,2021年4月14日17时30分许,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时某(男,16周岁)在班主任老师陪同下到示范区公安分局开州派出所报案称,3月27日被同学殴打。接到报案后,公安分局立即受理案件,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目前,涉事7名学生中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一、涉案人员基本情况谭某某,男,15周岁,案发时系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高一学生。刘某某1,男,16周岁,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董某某,男,16周岁,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程某某,男,16周岁,案发时系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高一学生。曹某某,男,15周岁,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刘某某2,男,17周岁,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任某某,男,15周岁,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二、调查情况经查,因琐事,谭某某伙同刘某某1,纠集董某某、程某某、曹某某、刘某某2、任某某,于2021年3月27日在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时某所在宿舍对时某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三、处理情况谭某某、刘某某1、董某某、程某某的行为因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涉嫌寻衅滋事罪,刘某某1、董某某、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谭某某因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给予治安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执行);曹某某、刘某某2、任某某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给予治安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曹某某、任某某因不满16周岁不予执行,刘某某2因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予执行)。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火币网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火币网
热点新闻
- 铁路、电力、民航等多部门多措并
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方便重点旅客出行;太原... - 变性女星河莉秀约会老公 结婚9年
韩国艺人河莉秀与老公郑英镇电影院约会晒自拍,结婚9年依然爱得... - 斯帅爱将被质疑关系户 恒大铁卫
第一个丢球,而第二个丢球,可是丢掉自己位置的球员难道不应该为丢... - 新华保险山东分公司成立20周年发
总经理刘崇松代表公司致欢迎辞,公司初心不改,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