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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缴纳供暖费不能申请报停暖 长延居小区做法引住户质疑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0-01-15   

  小区内的通知称,无人居住并停止使用水、电的房屋,住户须缴纳60%的基础运行费。

  最近,长安南路长延居小区的住户们收到物业通知称,供暖期间在小区居住且水、电正常使用的住户,被视为用暖户,不能申请报停供暖,须全额缴纳采暖季费用。“在小区居住就必须接受供热吗?按照物业的说法,如果不用暖,可能连水、电都不能正常使用。”住户们对此很不满。

  住户

  供暖期居住且使用水电

  须全额缴纳供暖费

  11月11日,长延居小区物业公司在院落公示栏、楼道内贴出《2019年冬季采暖费温馨提示》称,小区今冬供暖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6.96元,用暖户须于11月20日前缴费。无人居住并停止使用水、电的房屋,住户在物业客服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停后,即被视为不用暖户,物业公司将关闭供暖阀门,该类住户须缴纳60%的基础运行费。在公告的“特别说明”中还提到,在供暖期居住,且水、电正常使用的住户,不能申报停暖,须全额缴纳供暖费。

  看到通知后,住户们不淡定了。“有住户询问物业公司后被告知,今冬采暖季收费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并且如果在小区居住但不用暖,没有全额缴纳供暖费,可能会被断水断电。”住户张女士说,大家认为这样的规定带有强制性,属于霸王条款。“有些住户因为各种原因在家呆得时间不长,甚至有些人只是偶尔回来住几天,对于供暖的需求并不强烈。”小区住户周女士认为,不用暖户与空置房户一样,都是在采暖季内不使用暖气的住户,应该一样只收取60%的基础运行费。“现在物业公司将暖气费和用水、用电关联起来,难道住户就没有选择不供暖的权利吗?”住户朱女士说。

  除此之外,住户们对于小区今年暖气费从每月每平方米6.47元涨至6.96元也有疑问。张女士说,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根据往年的体验,供暖效果并不理想,只要出现低温天气,不少住户在家开着暖气还得穿着棉袄。今年突然要涨价,而且是在供暖正式开始的前几天才通知,并没有征询大家意见。

  物业公司

  此举是为防止“蹭热”

  收费率不达标就停暖

  11月13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了住户提及的《2019年冬季采暖费温馨提示》,以及今冬暖气费涨价的通知、暖气费成本核算公示。对于住户们提出的质疑,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表示,只有提前申请办理空置房手续且不用水、电的住户,才能够按照空置房缴费,如果户内有人居住,即便是不经常在家,也将被视为用热户,不能按照空置房标准缴费。

  “如果户内有人居住但不用暖,又不全额缴费,真的会被停水停电吗?”面对记者的提问,这位负责人并未正面作答,他说,由于热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传导性和无法储存性,如果一家住户不用热,而楼内四邻供热,不用热的住户也能“蹭热”,考虑到整个小区12万平方米的供热效果,同时也考虑供热成本,因而物业公司要求小区内未申报空置房的住户必须全额缴纳暖气费。

  另外,对于住户们提出小区今年暖气费涨价一事,刘姓负责人表示,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从2011年至2018年间,暖气费一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6.47元收取。随着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的上涨,物业公司每年因供暖一项就要亏损十多万元。今年小区上调暖气费,是因为天然气价格上涨,物业公司参考周边其他自备锅炉供暖小区的暖气费价格,经反复核算,最终得出每月每平方米6.96元的收费标准。“由于收费通知公示较晚,物业公司依然决定于15日小区开始正常供暖,并将收费截止时间推迟至11月20日。目前小区缴费的住户只有100多户,占总户数的10%左右。如果到20日缴费率不足总数的三分之二,物业公司将随时停暖。”这位负责人说。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