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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绵阳在线     发布时间:2021-09-02   
  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获悉,绵阳本市户籍或取得绵阳市居住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有固定收入,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基本保险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体户是指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是指具备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人员。进城务工及个体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可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一经确定,当年保持不变,次年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要求重新核定。进城务工及个体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有同等的使用权益。缴存对象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规范》《绵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以及我市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进城务工及个体从业人员办理公积金业务时按要求填写《个体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并准备有关材料,提交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为缴存对象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准备材料包括:绵阳市个体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现场填写);身份证及相应人员类别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还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和纳税证明原件;进城务工人员还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持我市居住证人员还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自由职业人员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原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还须提供转业证明原件。(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谢艳)

编辑:李志